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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服刑教养人员困难家庭中开展“温情暖人心、救助促和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调查时间。7月底,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完成调查工作,并将情况汇总后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市关于对服刑教养人员困难家庭情况的调查报告。

  (二)提出分类救助意见(8月中旬)

  市民政局要针对服刑教养人员困难家庭的情况和救助需求,提出分类救助意见,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经讨论、补充、修改后上报市政府研究。对服刑教养人员困难家庭中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民政部门要按程序及时纳入低保范围,不符合条件的,视其家庭实际困难情况由慈善组织和红十字会给予适当救助;对服刑教养人员困难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通过多种渠道扶持其就业或创业,对符合条件有培训需求的家庭成员,可为其提供相应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服刑教养人员困难家庭的子女就学中遇到困难的,教育部门可通过教育救助帮其完成学业;对服刑教养人员困难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并享受低保的,由民政部门实施大病医疗救助,不享受低保的,根据其患病种类和程度,由卫生部门和慈善组织在现有的慈善助医项目范围内实施医疗救助;对服刑教养人员困难家庭存在住房困难、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可通过廉租房、政府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等渠道实施救助;对服刑教养人员困难家庭在供热等方面存在困难的,由市政公用部门协调解决;对服刑教养人员困难家庭在康复、就业等方面有救助需求的残疾人,可由残联组织实施救助;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在协助司法部门做好服刑教养人员中女性罪犯和少年犯的思想改造工作的同时,要做好服刑教养人员的家庭成员的精神抚慰工作,实施人文关怀。

  (三)救助工作组织实施阶段(9月初开始)

  各有关救助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部门职能和救助工作分工,积极开展救助工作,确保此项民生行动的落实。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活动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隋忠诚负总责,市政府副秘书长姜保忠协调,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市政公用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慈善会和市红十字会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二)搞好动员部署。7月初,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对此次活动进行全面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提出措施,落实责任,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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