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项目统一到市政府中环办公楼办理计划及开工手续的通告
各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
按照《北京市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综合服务平台工作方案》(京政发[2009]1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在京项目提供服务,北京市政府建立了北京市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综合服务平台。
为执行市政府有关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起,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办理新征占地项目的建设项目征询意见函、选址意见书、征地计划通知书、施工计划通知书,办理自有用地建设项目备案通知书、施工计划通知书,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业务需统一到北京市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综合服务平台绿通分平台收发件窗口办理,我委行政服务大厅即日起将不再受理此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