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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8]4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2008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极为重要的一年,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改革开放30周年庆典等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大型活动将于年内相继举行。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上述各项活动顺利进行,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教育部、省教育厅相继下发文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校园安全作为社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贯彻实十七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为迎接北京奥运会胜利召开和改革开放30周年庆典做出突出贡献。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行动起来,从即日起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全面地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检查重点包括以下9个方面内容:
  1、消防安全。要按照国家防火安全标准,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
  2、交通安全。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幼儿;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学校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是否存在超员现象;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驾驶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设施及场所安全。检查锅炉、燃气、水电气、体育场地和器材等重要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周边环境安全。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学校附近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
  5、房屋校舍安全。检查偏远农村地区,特别是遭受过雨雪、冰雹、地震、洪水、泥石流等灾害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是否有D级危房存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雨雪灾害等客观原因新增的危房,是否建立了档案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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