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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办国务院和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十)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省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办理省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专题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配合协助国家货币政策的贯彻落实,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好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协调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

  (十三)研究拟订全省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提出优化金融环境、改善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四)负责全省企业上市工作,指导和推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做好证券期货机构和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

  (十五)协助中央驻赣金融监管机构对地方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负责组织实施省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中介组织的管理,负责与驻赣金融机构的联系。

  (十六)配合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十七)办理省政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办公厅内设17个职能处(室)。

  (一)秘书处(办公室)。

  负责文电处理、公文核稿、印章管理、机要、档案、资料和文印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省党政公文交换、政府公文管理(含电子公文)、政务培训、内部简报(期刊)准印以及本厅有关会议会务和保密、信访等工作。

  (二)会议处。

  负责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会务,省政府领导同志活动安排;办理省政府人事任免等方面的文件;为省政府新闻发言人服务,承担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会务工作。

  (三)综合处。

  办理发展与改革、财税、人力资源、机构编制、统计、能源建设、交通运输建设、重点工程、社会稳定、信访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省委有关部门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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