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森林资源资产调查费、重点工程造林作业规划设计费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费采取差额累计法分段计算,即各段的数量(金额)乘以该段相应金额(费率)后,其相加的总和为应收取的费用。
  上述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除国家和省价格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各地不得超出本文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在为林权交易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切实维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坚持自愿委托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二)乡镇政府要为林权流转提供各项服务,不得以此为由向林权交易者收取费用,或以防火费、管理费等形式违规收费,更不得以是否收取这些费用作为林权流转的前提条件,损害林业经营者的利益。
  (三)林权勘察费仍按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本文明确的各项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林业服务组织应在领购税务发票后方可收费,并依法照章纳税,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文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
  江西省林业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收  费  项  目 
 | 服务标的数量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森林资源资产调查规划设计费 
 | 森林资源资产调查费 
 | 1000亩(含)以下 
 | 4元/每亩 
 | 差额累计法计算(不足50亩的,按50亩计算) 
 | 
1000亩以上 
 | 2.5元/每亩 
 | 
伐区作业费 
 | 每立方米 
 | 6元 
 | 按实际出材量计算 
 | 
重点工程造林作业规划设计费 
 | 1000亩(含)以下 
 | 2元/每亩 
 | 差额累计法计算(不足50亩的,按50亩计算) 
 | 
1000亩以上 
 | 1元/每亩 
 | 
2、林业产权交易费 
 | 产权交易费 
 | 1000亩(含)以下 
 | 2元/每亩 
 |   
 | 
1000亩以上 
 | 1元/每亩 
 | 
查档费 
 | 每宗.次 
 | 20元 
 | 不允许浮动 
 | 
3、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费 
 | 评估费 
 | 50万元(含)以下 
 | 0.6% 
 | 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 
 | 
50万元-100万元(含) 
 | 0.36% 
 | 
100万元-1000万元(含) 
 | 0.15% 
 | 
1000万元-5000万元(含) 
 | 0.05% 
 | 
5000万元-10000万元(含) 
 | 0.03% 
 | 
10000万元以上 
 | 0.006% 
 | 
4、木竹检量费 
 | 木材检量费 
 | 每立方米 
 | 6元 
 | 上浮限于20% 
 | 
毛竹检量费 
 | 每根 
 | 0.15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