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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江西诚志信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延期委托加工药品的批复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江西诚志信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延期委托加工药品的批复
(赣食药监安〔2009〕87号)
江西诚志信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延期委托生产的报告》收悉。根据《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公司延期委托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强肾养心胶囊、健儿强骨颗粒。委托生产期间,委托双方应加强质量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委托加工有效期自2009年8月5日至201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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