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产品品牌
着力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着力打造“浏阳花炮”,“醴陵花炮”、“郴州红炮”等地理品牌和地理标志,重点培育浏阳国际花炮会展品牌,扶持醴陵花炮机械品牌,一批产品通过国际注册,真正以自主品牌进入国际市场。到2015年形成以“浏阳花炮”品牌为龙头,培育在全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10个以上,积极培育花炮产业配套产业品牌。
3、企业结构
到2012年,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控制在2000家以内,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数量达到或超过1000家,淘汰关闭年产值500万元以下的生产企业。培育3-5个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10-15个销售额在亿元以上的企业集团,争取有一批本土企业发展成为国际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骨干企业,鼓励企业做专做精做强主导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
4、创新体系建设和技术发展
政府加大烟花爆竹基础安全科技投入,把浏阳、醴陵作为烟花爆竹安全科技研究的重点依托地,建成烟花爆竹安全科技示范基地。同时,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引导科研院所,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烟花爆竹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培育1-2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全面提高行业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使规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发挥科研院所、设计机构、评价机构、行业协会在技术进步中的作用。
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相结合,重点攻克本质安全型药物配方和危险工序远距离控制机械化作业技术,扩大信息化技术在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5、标准化体系完善
加大烟花爆竹产品、药物和机械设备标准制修订工作,努力使湖南成为全球烟花爆竹标准制订中心,努力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6、安全生产
到2015年,实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认证率70%,严格禁止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国家标准有例外的除外),亿元产值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以8%逐年下降,到2015年实现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0.2以内。
三、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 加强宏观调控,严格市场准入
1、合理布局,总量控制
除长沙、株洲、郴州、永州、衡阳、常德、岳阳、邵阳、娄底、益阳、怀化、自治州12个市(州)有烟花爆竹的县市外不再新增产区,张家界市、长沙市的岳麓区和望城县等部分县市区要逐步退出烟花爆竹生产。各市、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只减不增,到2012年底,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控制在2000家以内(详见表4)。
表4 市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控制表
地市
| 2007年底数
| 2012年控制数
| 地市
| 2007年底数
| 2012年控制数
|
长沙
| 1192
| 1010
| 岳阳
| 74
| 50
|
株洲
| 491
| 363
| 邵阳
| 69
| 32
|
永州
| 249
| 120
| 怀化
| 43
| 25
|
郴州
| 228
| 160
| 益阳
| 44
| 30
|
衡阳
| 155
| 80
| 娄底
| 42
| 35
|
常德
| 103
| 75
| 自治州
| 46
| 20
|
湘潭
| 0
| 0
| 张家界
| 12
| 0
|
合 计
| 2748
| 2000
| 县市区企业数由市州政府按控制量分布到县,且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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