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华 桂林市副市长
谢红星 梧州市副市长
杨志远 北海市副市长
朱海燕 防城港市副市长
徐 贵 钦州市副市长
李 鸣 贵港市副市长
刘向群 玉林市副市长
王 健 百色市副市长
刘雪萍 贺州市副市长
黎 丽 河池市副市长
曾 艳 来宾市副市长
冯学军 崇左市副市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岑汉康同志兼任。组委会内设机构及人员名单由组委会另文印发。
(二)组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自治区体育局。
负责各项筹备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广西体育节”的相关活动,协调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各市体育部门开展“广西体育节”的各项活动;落实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自治区教育厅。
组织开展“千万中小学生广播操比赛”活动,对各市选送的比赛资料进行评定。
3.自治区广电局。
组织万场体育主题电影在全区农村放映。
4.自治区旅游局。
指导、协助组织开展“汽车自驾游”、“自行车边境游”、“山水徒步游”等活动。
5.各市人民政府。
负责组织并完成本市活动中的相关工作。为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各市除协助自治区开展统一安排的活动外,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群众性体育文化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09广西体育节”是我区2009年体育工作的一项重大活动,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组织好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上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扎实工作,确保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活动的组织工作。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牵头部门要履行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各工作小组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市要尽早启动准备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调,定期督查。此次活动筹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部门要按照组委会的安排,确保各项筹备工作及时有效推进,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组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定期督查,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