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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九次卫片和2008年10月以来违法占地案件专项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依法使用土地和监管土地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对土地监管工作是否负起了总责,是否严格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使用土地;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擅自越权批准使用、占用土地及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行为。

  (三)土地违法案件处理到位情况。国土资源部门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全部履行法定程序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该移送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是否移送移交到位。

  四、具体安排

  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至3日)。8月1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土地违法整治情况进行专题研究。8月3日,召开有公安、检察、监察、法院、国土、规划、建设、水利、园林、城管、电力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市国土资源违法占地案件专项整治月活动大会,进一步动员和具体部署。各县(市)、区政府要迅速落实市政府会议精神,采取各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制定方案,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第9次卫片和2008年10月以来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整改进行动员和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4日至23日)。对发现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要严格依法行政,全部立案查处,做到六个到位,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到位,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到位,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到位,依规移交监察机关到位,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位。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8月24至31日)。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辖区专项整治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查漏补缺,巩固成果。同时,市政府将组织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联合对各县(市)、区的专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考核。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违法占地案件专项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大虎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董玉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师吉奎任副组长,市检察院、法院、监察、公安、国土、规划、建设、水利、园林、城管、电力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吴丙营担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详尽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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