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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5.对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招商引企和市场开拓等商务活动,给予参展活动经费2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

  (六)改善发展环境,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1.积极争取国家给予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各项扶持政策,组织有关企业积极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申请国家给予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的各项扶持政策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2.积极争取省政府扶持服务外包产业专项资金对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公共服务平台、人才引进与培养、培训与实训机构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企业争取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取得国际资质认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及生产用房和数据专线租赁等的支持。

  3.集成市政府各部门相关政策,形成扶持合力。哈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科技、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人事等各有关部门要在现行政策和专项资金中对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招商引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项目研发、人员培训、扩大就业、吸引人才、房租补贴等给予重点扶持。进一步完善《哈尔滨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扶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4.加快推进哈尔滨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外包产业管理与统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哈尔滨市服务外包企业公共软件培训工具和培训项目课件数据库、服务外包专业人才储备和需求数据库、服务外包产业统计数据库、服务外包产业政策数据库等,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更有效的公共服务。

  5.鼓励政府有关部门将不涉密的有关数据处理、信息服务、呼叫热线、政务公开网站等业务流程发包给服务外包专业公司。

  6.积极拓宽服务外包企业融资渠道,扩大服务外包企业融资能力。一是支持金融部门拓展适合服务外包企业特点和需要的信贷产品;二是鼓励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联手合作等方式融资;三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组合、自主出资、相互担保,企业、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携手发展,风险共担的原则,积极探索政府帮助服务外包企业建立贷款担保的“绿色通道”(助企保贷通),缓解服务外包企业的贷款难问题。

  7.积极协调海关、外汇管理部门和银行,建立和完善与服务外包产业特点相适应的通关监管模式,对服务外包企业对外支付一定金额以下的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外汇资金,免交税务证明,并在外汇结算、资金汇兑等方面,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便利快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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