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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通知


  四、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为建立我区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而共同努力

  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舆论宣传,千方百计地营造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地(市)、县(市、区)及各相关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特点和优势。一方面,向内广泛宣传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对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宣传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对促进我区资源优势、产业优势转变的巨大推动作用,宣传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巨大推动作用,宣传主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提供优质服务是我们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另一方面,对外加强宣传我区宽松的招商引资政策和经济发展环境,使国内外客商进一步了解我区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增强在我区投资和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要加强教育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全面准确、客观辩证地认识问题,深入分析和化解社会上存在的不合理的利益预期,以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风貌,为我区的各项经济建设服务,为我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地(市)、各部门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加强与对口援藏省(市)和国家大型骨干企业的协调沟通,以更加优惠的政策、更加良好的环境、更加开放的姿态吸引更多投资者来藏投资。

  五、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及时解决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投诉举报机制。各地(市)和自治区相关部门要建立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热线,确保各类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反映和解决。二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拖拉梗阻、刁难勒卡、乱收乱罚、违法行政等干扰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要严查严办,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三是广泛开展群众性监督活动,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四是加大暗查暗访力度。针对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进行经常性的暗查暗访,及时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发现和解决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对重点问题,要确定专人跟踪督办,直到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为把中央的决策和自治区的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推动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而共同努力。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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