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市(州)政府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及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3.1-7月份安全生产工作形势。重点说明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责任和针对事故教训所采取的对策措施;今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的结案情况、未结案原因以及对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4.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防汛度汛、消防和农机安全及工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组织实施、措施保证、工作进度及取得的成效。重点说明确保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无死角的工作措施及落实情况。

  5.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防汛度汛、消防和农机安全及工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说明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吉安委明电〔2009〕3号)所明确的五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6.当前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防汛度汛、消防和农机安全及工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第三季度和年底前安全生产形势尤其是预防事故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预测,以及确保下半年特别是8-10月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具体对策措施。

  7.对下半年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稳定好转的意见建议。

  (二)实地抽查。每个市至少抽查2个重点县(市、区),抽查企业不少于6户。其中:今年以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道路运输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必须进行检查。检查企业的重点:

  1.相关证照、手续的合法有效和有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

  3.事故企业恢复生产前安全隐患整改和监管部门检查验收情况;

  4.今年以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5.针对雨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采取预防事故的具体措施;

  6.重大危险源及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管理、监控及安全措施、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7.其它安全生产重要工作和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情况反馈。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及时向当地政府反馈督查意见,并对下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

  五、督查组组成及分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