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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姜堰市溱潼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姜堰市溱潼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批复
(苏政复〔2009〕60号)


姜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审批姜堰市溱潼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请示》(姜政发〔2009〕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姜堰市溱潼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二、同意溱潼古镇区保护范围为溱东河、姜埝河环绕的区域。划定的“绿树院--院士旧居”历史文化街区范围为北至安乐巷,南至后街,东至先进巷,西至更新巷,面积约4.5公顷。
  三、按照保护规划要求,制定完善政策措施,依法加强实施管理,严格控制各类建设项目,重点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溱南路历史地段、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古井和溱湖等自然景观、溱潼“会船”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整体上保持溱潼古镇区四周环水、夹河穿镇、古街巷成网的传统风貌和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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