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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实施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方案(2009-2012年)的通知

  6.支持交通物流企业联贷联保。充分发挥市财政资金构筑的再担保平台的作用,积极推广联贷联保新模式,支持交通物流企业入驻"重点民营企业池",利用企业互保金与政府补偿金组成的贷款风险补偿金,为联贷联保企业增信,扩大交通物流企业融资额度。

  7.支持交通物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探索融资方式创新,支持交通物流企业、金融机构等共同组建交通物流产业基金,并通过债券融资、短期融资、中期票据等多种直接融资方法,拓宽交通物流企业的融资渠道。

  8.支持交通物流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交通物流企业获取改制上市培育项目资助,做强做大资本市场物流板块,利用资本市场促进交通物流产业快速发展。

  9.加强物流产业推介。在前两届物博会成功举办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中国(深圳)国际物流博览会的档次和规模,推动物博会专业化、国际化、特色化、品牌化,将中国(深圳)国际物流博览会打造成为人气旺、亮点多、效益好、品位高、影响大的亚洲物流第一展;组织深圳港口、机场、物流园区、物流企业到境内外开展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活动,提升深圳物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10.进一步优化物流通关环境。按照"物畅其流、便捷高效"的原则,加强口岸部门之间的协作,延长服务时间,支持海关、国检、海事和边检等口岸通关部门改善科技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模式,提高通关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优化通关环境。

  大力推进区域通关组合运行的通关模式。将跨境快速通关以及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组合运行,从而完整实现便捷、安全的陆路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方式。

  优化物流通关服务。完善网上付税、提前报关和预约通关服务;依托快件通关管理系统、H2000通关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航空物流高效便捷监管,加快对快件货物的验放效率;积极开展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业务。

  推广检验检疫通关服务新举措。在深圳地区进出口企业中推广应用检验检疫备案申报管理系统;在海港口岸推广应用"进境集装箱智能机械手自动消毒和查验系统";在陆路口岸实施进出境车辆电子车载卡管理,取代纸质《监管簿》手工申报;在进出境旅客、司机传染监测工作中应用红外线热成像技术,自动、快速进行体温监测。

  11.试点推行"网络化港区"建设。按照国务院和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区域整合"和通关改革的部署,整合相关口岸部门的信息系统、港区的生产操作系统等资源,通过先进的电子网络等技术手段,配合海关等口岸部门的业务改革,建设网络化港区,简化海关不同监管区域之间货物流转程序,推动港区枢纽服务功能的无障碍延伸,降低物流通关成本,整体提升深圳港及临港配套园区的通关效率。

  12.加快物流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培育建设交通物流专业人才市场,加大海内外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开辟绿色通道,适度放宽专业人才限制,全方位引进专业型、技术型、实用型人才;加强本土自主培养工作,形成一批在专业技术技能方面崭露头角和有发展潜力的人才储备,打造结构合理、活力充沛、持续创新的物流专业人才梯队。

  13.建立健全特殊工时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结合交通物流行业的特点,在交通物流行业内进一步推广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保障交通物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降低用工成本,扩大用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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