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促进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9〕5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促进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促进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全面落实全省工业调整振兴大会的各项部署,进一步提高我省工业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现就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必要性
产学研合作创新是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以金融为支持,实现科技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的创新组织形式,对于促进科技和经济结合,培育创新人才,加快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省工业结构依然偏重,能源资源消耗量大,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的任务十分艰巨。我省大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技术、设备、人才、信息手段还比较落后,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骨干产品。通过产学研合作,依托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打造产学研合作创新实体,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搭建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服务的创新平台,有利于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对于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科研与生产紧密衔接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十分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加快全省工业调整振兴,建设创新型省份,迫切需要发挥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创新推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迫切需要科技力量与经济主战场的紧密结合。必须通过产学研合作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人才支撑,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全面推进产业升级,加速转变发展方式,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根本保障。
二、进一步明确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通过政府引导,加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密切合作,形成创新资源有序流动、运行机制更为完善、合作内容更为丰富、合作形式更为规范的产学研合作创新体系,凝练一批高新技术项目,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构建一批创新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为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供科技支撑,努力为创新型省份建设和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