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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09年度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经费(以奖代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3、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立了竞争机制,以精简、统一、效能为原则,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实行了工作日志制度、服务联系卡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公布了农技人员服务电话,能及时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4、通过深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全面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布置并结合各县(市、区)农业经济的特点和优势农产品的区域布局,大力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做到乡有示范点片、村有示范点、组有示范户,有力促进各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现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成效显著。
  5、建立了农业科技入户制度,形成了县级专家包乡、乡技术指导员包户、示范户对接带动周边农户的工作机制。农业技术指导员全年指导每个示范户次数不少于15次。组织开展了乡镇农技人员培训和知识更新工作,每人全年平均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1周。县农业部门组织了送科技下乡活动,传授农业科技知识。

  四、奖励申报程序

  1、各设区市农业局会同财政局和其他农业主管局负责本市所辖县的推荐工作,按照不超过所辖县数1/3的比例推荐。经设区市推荐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农业(畜牧、水产、果业、农机)局会同财政局填写2009年江西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经费(以奖代补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申报材料于2009年9月30日前分别报送市农业局、财政局。农业、畜牧、水产、果业、农机分设的县,由县农业局负责牵头。
  2、市农业局会同财政局和其他农业主管局共同审核后,由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行文,将推荐名单汇总材料(见附件2)并附县级申报材料于2009年10月20日前分别报送省农业厅、财政厅。
  3、省农业厅会同财政厅对各市上报名单进行复审,确定奖励县(市、区)名单,并将结果在江西农业信息网、江西财政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拨以奖代补资金。

  五、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市县农业部门要主动协调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要把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推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机制、体制和管理创新,明确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要加强与编制、人事、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科技、劳动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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