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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


  (2)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深入开展“走进和服务千家企业”活动,做好“五帮”企业工作。要积极帮助企业树立信心、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帮助企业解决信贷资金、帮助企业调整结构、帮助企业加快技改,继续通过解决一批企业本身力所不能及、对企业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加强招商引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财税点和就业点。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责任人:各位副市长;整改期限:2009年-2010年)

  (3)做强做大先进制造业。以培育壮大百亿元以上产值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为抓手,充分发挥工业集中区等园区的载体作用,引导产业集聚,做强做大电子、机械等支柱产业,加快发展食品、轻工等传统产业,重点扶持光电、软件、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鼓励企业利用国家增值税转型契机进行技术改造,全力支持高成长型的品牌骨干企业加快发展,促进产业升级。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经发局、火炬管委会、各工业集中区;责任人:丁国炎、叶重耕;整改期限:2009-2012年)

  (4)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以培育壮大金融业、航运物流业、旅游业、会展业、房地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服务业产业集群为抓手,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鼓浪屿在福建和海西旅游业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发挥鼓浪屿景区在两岸文化旅游交流合作方面的优势。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交通委、市旅游局、市贸发局、市国土房产局、市建设管理局、市文化局、鼓浪屿风景区管委会;责任人:丁国炎、詹沧洲、潘世建、黄菱、裴金佳;整改期限:2009-2012年)

  (5)加强对台产业对接。在先进制造业、软件业、金融业、服务外包、旅游业、航运业、文化创意产业、商贸业、邮政通信、农业种苗和农产品加工等十个方面加强与台湾的产业对接。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台办、市发改委、市经发局、市信息产业局、市金融办、市外资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委、市文化局、市贸发局、市邮政通信局、市农业局;责任人:丁国炎、詹沧洲、潘世建、黄菱、叶重耕、裴金佳;整改时限:2009-2012年)

  (6)深入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发挥好厦门现有品牌的作用,做好策划和宣传,在人才引进、政府采购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经发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外资局;责任人:丁国炎、黄菱、叶重耕;整改时限:2009-2012年)

  (7)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和推动厦门工业产品设计中心、动漫产业基地数字媒体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火炬东海科技城,新建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室。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继续出台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扶持政策,推动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标准化战略,启动政府质量奖,提高产品质量。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使用、管理和保护,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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