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拓展培训体系。
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和院校的沟通合作,增强创业培训的实效性和有效性,及时将适合创业、易于创业的项目纳入培训内容。逐步扩大创业培训对象,培训对象由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妇女和大中专毕业生,拓展到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实训科目在服务外包、信息化等领域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文化创意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建立创业实训平台。加强实训机构建设,坚持专业机构、高校、企业三位一体,鼓励科研院所兴办实训基地。开展“十佳”实训机构评选活动,对实训工作成绩突出、促进就业和创业成效显著的实训机构(实训基地)予以奖励。
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学生、被征地农民和残疾人参加“产生你的想法”(GYB)、“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和创业实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分别给予补贴。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杭成功开业并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机构后续服务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带动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的,按新增就业人数给予以奖代补。
(四)健全服务体系。
1.健全公共创业服务组织。
完善创业指导组织职能。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和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依托,建立健全公共创业服务网络,为各类创业者提供开业帮助、政策咨询、项目推介、专家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加强创业服务团队建设,不断充实创业指导专家团力量,开展专家咨询活动,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度,对大学生创业各阶段进行分类指导。健全创业服务台帐,根据失业人员创业状况台帐,建立创业回访制度,定期进行电话回访或上门回访,扎实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2.建立创业项目库。
建立充实创业项目库,向创业者免费提供创业项目。规范项目征集流程,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开征集“投资少、风险低、见效快、易操作”的小型创业项目50-100个,重点征集一批适合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的技术型小项目,以充实创业项目库。健全并完善创业项目服务平台,制订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创业项目征集机构的指导与管理。试行创业项目成效考核机制,汰弱留强,形成一套能进能出的创业项目管理制度,储备一批能创业、易创业、促创业的好项目。完善项目展示机制,继续举办“大展会、走社区、到县市、进校园”等形式的项目展示活动,满足失业人员和大学生创业需要,不断拓展创业项目的展示范围和展示对象,实现杭州都市经济圈共享创业项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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