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秋季开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吉教安字[2009]9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学校:
目前,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即将开学,为切实做好2009年秋季开学阶段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迎接建国60周年的到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秋季开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大局出发,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开学阶段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各项工作的重点。开学初,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专题分析研判本地区、本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岗位责任制,学校“一把手”为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要将安全稳定工作逐级落实到具体工作部门和具体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稳定工作目标任务,把责任分解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确保各项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和措施得到落实。
二、要认真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预案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分析研判本地、本校安全稳定工作形势,明确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补充完善本地区、本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要把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考虑周到全面,预案要切实管用,具有可操作性,一旦遇到突发情况能够迅速启动并真正起到指导工作的作用。在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制定预案的基础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国庆60周年来临前,研究制定《迎接建国60周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对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预案,省教育厅近期将组织检查,切实保证建国60周年期间我省学校的安全稳定。
三、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后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要把学生宿舍、食堂、礼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特别要检查和改造电气、电路,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以及避雷、用水、用电等安全设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和边远山区学校要对校舍、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周边环境、地质、地理条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学校消防、门卫、宿舍值班和夜间巡逻等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对于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学校能够自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国庆节前整改完毕。学校没有能力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区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汇总,及时报省教育厅。同时对于暂时无力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加强防范,指派专人死看死守,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整改计划和建议,报上级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