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超出市里规定的,超出部分的建设资金自行解决。
(二)资金的管理
1. 北三市财政局、人事局和建设单位要设立工程建设资金专户,以保证资金的及时调拨和监控。
2.各级财政和人事部门要确保建设资金的及时拨付和专款专用。市财政局根据北三市工程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展情况,将建设资金拨付到北三市财政基本建设专户;北三市财政局负责将资金拨付到当地人事局基建专户,由人事局分项目、按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拨付至建设单位。
3.市县两级在建设资金拨付使用上,要视工程具体进度情况灵活掌握和运用,以增加资金使用效益。北三市财政局要在每月末向市财政局报告工程进展及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加强新农村建设和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农村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工作,落实好市政府为市民办的实事,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一)市政府成立农村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肖盛峰任组长;市长助理、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姜周,市政府副秘书长柏长年,市人事局局长、编委办主任闫承琦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孙少杰、市监察局副局长王瑞、市财政局副局长张国平、市人事局副局长王元新、市国土房屋局副局长刘东立、市建委副主任刘庆茂、市规划局副局长周安伟、市审计局副局长宫本胜、市环保局副局长梁宏君、瓦房店市副市长刘建君、普兰店市副市长宋振民、庄河市副市长金晓黎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王元新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农村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工程的实施工作。北三市也要成立本地区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农村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乡镇及其项目建设方案;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查批复,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建设项目市财力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效益。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全市农村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的监察、跟踪审计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农村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资金、设备购置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管理;负责协调有关设备的政府采购工作等。
市人事局负责指导北三市农村人才周转性宿舍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协调北三市和部门做好建设工作;办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