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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太原警备区关于加强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的意见

  (三)军训场地保障。学生军训基地化是进行规范化训练的必要条件,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训练基地建设,积极筹措经费,采取分步建设、逐年完善的办法,力争到2010年全市学生军训全部实现基地化。市教育局和警备区要会同物价、卫生等部门对承接学生军事训练的各类基地进行审核认证、检查监督和定期验收。符合承训条件的基地,由市军训办公室挂牌命名为“太原市学生军事训练基地”(正式挂牌后方可承接学生军训)。目前不具备基地化训练条件的学校,要利用校内场地搞好军训。
  (四)安全管理保障。军训集中训练期间教练员的安全管理由各部队负责,参训学生安全管理由学校负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机关要高度重视学生军训事故预防工作,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核定训练基地承训人数,防止超员,确保参训学生安全。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军事训练意外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和承训部队在军训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及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军事机关等相关部门报告,并依法妥善处理。
  六、军训制度 
  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机关要加强对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加强指导监督。各学校要把学生军训纳入教学计划,统筹安排,按照《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规定,抓好各项训练和教学任务落实。
  (一)会议协调制度。市学生军训工作领导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研究解决学生军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军训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8至9月中旬,两级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以军地联合形式组织召开教育行政部门、高级中学、有关军事部门、帮训部队、军训基地等单位领导参加的联席协调会议,统一部署学生军训工作任务,研究协调学生军训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二)报告审批制度。学校组织军训要向市、县(市、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提出计划申请,由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统一协调、派遣帮训官兵。每年6月底前,各参训学校按照隶属关系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县(市、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上报军训计划。
  (三)检查监督制度。在军训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要深入学校检查指导,督导落实军训计划,全面掌握学生军训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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