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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综合整治城区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用事业局。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曹启超任办公室主任,技术安全科科长李大峰、市燃气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朱光辉任副主任,负责燃气市场综合整治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城市区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实施。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送市燃气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5168928  传真:65168935)。

  四、工作安排及分工

  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从8月20日起至9月底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8月20日至8月31日)

  组织召开市、区两级领导小组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综合整治合力。

  市燃气管理机构组织召开各燃气企业动员大会,加强对综合整治活动的宣传,要求各企业主动配合,先行自查自纠,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二)清理整顿阶段(2009年9月1日至9月25日)

  市公用事业局牵头,市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队、交通局、质监局、工商局、城市管理局、安监局等单位各抽调1人组成督查组。

  主要职责:一是督查指导各区违法换气点的清理整治行动;二是查处城区槽车非法充装行为;三是组织对城区各储配站的综合整治行动。同时,负责对城市区瓶装燃气销售网点进行规划布点。

  各城市区主要工作:根据辖区内燃气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区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公安、消防、质监、工商、城市管理、安监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辖区内的无证燃气销售网点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组织对辖区内非法燃气销售点和违规储瓶库进行全面清理取缔。

  (三)验收总结阶段(2009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由各城区燃气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本次清理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总结书面材料于9月30日前报市燃气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查漏补缺基础上,组织对各城区清理整治工作进行核查验收,并将整治结果在全市新闻媒体上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保安全、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切实组织并落实好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此次综合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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