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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三品”专项整治督查和“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三品”专项整治督查和“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农业(畜牧、渔业)主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座谈会会议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三品”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09〕16号)精神,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的开展,切实抓好国庆和中秋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三品”专项整治督查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启动以来,全省大部分州市和县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各项专项行动的开展,及时报送了整治信息,全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比较平稳态势。但也存在部分地方以文件贯彻文件、会议落实会议,工作作风漂浮,整治报表上报不及时,数据逻辑混乱不真实等突出问题。全年的整治工作已经进入攻坚阶段,为将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全省各级农业(畜牧、渔业)部门要严格按照活动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及时上报整治信息,确保整治任务如期圆满完成。

  根据农业部要求,省厅将于8月下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请各地认真按照《云南省农业“三品”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好自查和对县区的督查工作,并及时报送有关材料(方案和表格电子版请上云南农业信息网下载)。为保证工作取得实效,省厅将派出督查组分别对部分重点州市进行督查(具体督查的州市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保障工作

  国庆和中秋期间,农产品市场需求量将明显增大。加强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保障工作是开拓我省农产品市场、增加农民收入的良好机会,是关键时期对各级农业部门工作的考验。全省各级农业(畜牧、渔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一要加强生产指导,推进标准化生产,合理安排生产和上市供应时间,确保两节期间重点农产品均衡平稳供应;二要加大监测监管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大监测频次,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三要帮助重点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积极组织货源,提高服务水平,保证节日期间重点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四要完善应急机制,预防群体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五要加强值班工作,落实专门人员,严格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各类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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