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沈阳市委关于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长效机制的决定
(2009年8月24日中共沈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目标要求,也是管方向、管长远、管根本的制度建设,对于加快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当前,沈阳正处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全球范围内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明显加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科学发展的新时期,新一轮发展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城市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新起点,谋求新发展,实现新跨越,确保完成“五大任务”、实现“三大目标”,推动沈阳在科学发展道路上加快全面振兴。现就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长效机制作出如下决定。
1.坚持不懈地用科学发展观进行理论武装。科学发展必须有科学理论作指导。要把理论武装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头脑,使科学发展理念在党员干部中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去。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各项制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政治认同、理性认同和感情认同,切实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政治信仰、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内化为世界观和方法论,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
2.建立又好又快的发展机制。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正确把握“好”与“快”的辩证关系,坚持“好”字优先、好中求快、在好的前提下能快则快,自觉把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建立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做到在“好”上下功夫、在“快”上不松劲。着力解决在“好”上办法不多的问题,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更加注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更加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着力解决在“快”上突破不够的问题,继续在推进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县域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上加大力度,努力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劲势头。
3.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完善事前深入调研、事中检查评估、事后跟踪反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公示听证、法律审查制度,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和纠错改正机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多方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搞好政治协商,并通过新闻媒体和民意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真正做到重大问题没有充分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进行咨询论证不决策,没有通过合法性审理不决策,没有提出两个以上预案不决策,没有经过集体讨论不决策,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