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评机制。立足为科学发展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着力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坚持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按照中央《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的要求,根据全市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特点,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有侧重、差别化的政绩考评具体实施细则,更加注重考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际成效,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扩大考核民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科学发展观引领正确政绩观,以正确政绩观落实科学发展观。
5.创新适应科学发展的干部选任办法。把是否具备践行科学发展理念、谋划科学发展素质、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大胆提拔使用那些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不事张扬、埋头苦干,打基础、重长远的干部。实行干部初始提名、民主推荐和测评结果内部公开,扩大“公推比选”范围,推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探索以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为主要内容的差额选任办法,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6.建立科学高效运转的行政管理体制。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推行大部制改革为契机,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搞好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使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转变,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
7.健全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和社会保障、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敏感问题,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由政府有关部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技术专家、法律顾问和群众代表组成评估小组,对重大事项的信访稳定和生态风险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论证,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或破坏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事项要坚决予以调整直至否决,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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