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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邮政物流意见的通知


  4.省级邮政企业引进的农资产品在相关农资管理部门(农业、质监、安监等)进行登记备案,并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合格证。备案产品统一由省级相关农资管理部门进行质量监管,市(州)、县(市、区)、乡(镇)农资管理部门不再对邮政服务“三农”网点进行多头和重复检查。

  (四)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加强规划引导工作。

  1.各地要将邮政企业纳入涉农企业范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强农惠农政策。

  2.财政部门要支持农村物流网络改造和提升配送能力,县(市、区)、乡(镇)两级邮政局(所)改造扩建配送中心项目,凡符合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可给予项目补助。

  3.商务部门要鼓励邮政企业积极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对所建农家店验收合格的可享受相关补贴政策。引导邮政企业建立“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动“绿色通道”,与有实力的大型超市、商贸企业合作,开展农产品进城等业务。

  4.由各级农业、安监等部门组织邮政服务“三农”网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普及农技知识,提高邮政科技服务“三农”的水平。

  5.邮政储蓄银行要积极为实力强、信誉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提供贷款,积极推行农户联保贷款模式,帮助农民解决资金问题,促进农村物流发展。

  6.各级政府在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对涉农企业与农户的贷款实行贴息或者建立保险补贴金制度等政策时,对符合条件的邮政储蓄银行分、支行给予支持。

  7.交通运输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依托交通运输平台大力发展农资、农副产品仓储、运输和配送业务。

  四、加快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农委(办)、发展改革、财政、农业、交通、商务、工商、邮政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加快发展农村邮政物流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统一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协作,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明确实施范围和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加快发展。

  (二)加快业务发展。邮政企业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搞活经营机制,加强管理创新,全面提高竞争能力。进一步夯实普遍服务基础,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做大市场规模,尽快成为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需要的农村流通重要渠道。要抓紧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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