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城区危旧房(棚屋区)改造协调推进工作小组的通知
(榕政办〔2009〕16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区危旧房(棚屋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全面推进城区危旧房(棚屋区)改造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城区危旧房(棚屋区)改造协调推进工作小组。现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 凡(市建设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副 组长:兰仰金(市房管局副局长)
黄宇清(市规划局副局长)
陈慧英(市国土局资源副局长)
成 员:刘 琼 (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叶宝国(市效能办投诉处处长)
陈鹏霄(市房管局房管处处长)
吴建青(市规划局规划处处长)
聂晓梅(市国土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
卓 伟(市建设局科技设计处副处长)
工作小组职责:
1、组织相关单位研究、落实危旧房(棚屋区)改造项目范围与规模、基础设施及公建配套方案、改造与建设计划、开发模式与资金筹措,制订工作机制、工作制度与规范流程,组织对各区危旧房(棚屋区)改造工作进度实施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