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政策支持。省物流业发展重点项目整体列入省“861”项目投资计划,各市要优先保证项目用地需要。物流企业在用电、用水、用气、用地等价格上参照工业使用价格执行。物流企业购置设备符合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所购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将现代物流业作为服务业重点领域予以扶持,今后新增的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省物流业发展六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定期组织银行与物流企业及物流项目对接,引导商业银行积极对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和物流企业提供贷款支持,鼓励担保机构为物流企业提供信贷担保。对相关企业开发、研制、使用先进物流技术和设备的,可申请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积极引进外资、民间资本投资物流产业。
(三)深化改革开放。继续深化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货代等领域的体制改革,规范运输、货代等行业的管理,促进物流服务的规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改革仓储企业经营体制,打破行业和地区限制,推进仓储设施和业务的社会化。清理物流业不合理收费,降低物流企业成本。加强监管,规范物流市场秩序,强化物流环节质量安全管理。积极吸引国际著名物流企业参与我省物流设施建设和物流市场经营,充分利用国外先进的物流理念、管理和技术,大力发展物流服务外包。加强与国际先进物流企业的合资、合作与交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在境外开展分销、运输、仓储、货代等物流业务。
(四)制订专项规划。省各有关部门要制订专项规划,积极引导和推动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物流业的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粮食、食盐、农产品冷链等专项物流规划,省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煤炭物流规划,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相关市制定钢铁、汽车、建材、家电等专项物流规划,省商务厅会同省供销社等有关部门制订商贸物流专项规划,省卫生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药集中采购物流规划,省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物流标准专项规划,省烟草专卖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烟草物流规划。物流业发展重点地区的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制订本地区物流业规划,指导本地区物流业的发展。
(五)加快人才培养。采取多种形式加快物流人才的培养,发展多层次教育体系和在职人员培训体系。支持我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展物流工程和管理本科教育,设立物流专业硕士和博士点,大力培养物流经营管理与技术开发人才。强化职业技能教育,加强对物流企业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在职培训,提高现有物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开展物流领域的职业资质培训与认证。实施人才激励政策,引进国内外优秀物流专业人才尤其是物流管理和物流工程技术方面的复合型人才和熟悉国际物流业务运作的高级人才,为我省物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六)完善物流统计。认真贯彻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建立科学的物流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尽快实现我省物流数据的采集、汇总、核算和分析的制度化,全面掌握我省现代物流业的规模、结构和发展水平。及时监测分析现代物流业发展、运行状况,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政策和战略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促进物流业统计信息交流,建立健全共享机制,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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