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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1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200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天津市200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切实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09〕75号)的落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就我市200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总的要求
  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推进五项重点改革,保障群众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加快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运行机制,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多元化发展,更好地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卫生需求,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在基本医疗卫生体制建设和保障水平方面处于全国前列。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医疗保障覆盖面。落实国家要求,全面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问题。
  逐步实现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积极推进城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工作。政府对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给予补贴。到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力争达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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