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天津市规划委员会建筑艺术委员会更名和聘任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1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鉴于工作需要和天津市规划委员会建筑艺术委员会委员任期已满,根据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局拟定的天津市规划委员会组建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01〕73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天津市规划委员会建筑艺术委员会更名为天津市规划委员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筑艺术委员会,并聘任以下人员为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
(聘任)彭一刚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
副主任委员:
郑嘉轩 市规划局副局长
(聘任)刘 军 市建筑设计院院长
委 员:
张晓雁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窦华港 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郭喜东 市市容园林委副主任
赵顺利 市滨海委副巡视员
李宝纯 市科委副主任
路 红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辛志伟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金永伟 市文物局副局长
陈彦云 市人防办副主任
委 员(聘任):
于世宏 市美术学院副院长
史 津 市城建学院副院长
刘景樑 市建筑设计院名誉院长
朱铁麟 市建筑设计院总建筑师
朱雪梅 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
张 颀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李忠献 天津大学建工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