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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2009)

  (七)落实帮扶任务,卫生强基工程有序开展。各医疗单位针对接受帮扶单位的实际需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签订了《对口帮扶协议书》,通过派出高年资医师驻点服务、免费培训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资金与设备的支持等,把帮扶措施落到实处,促进了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市中心医院依据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实施“卫生强基工程”的意见》(淄卫字[2009]144号)精神要求,选派三名高级职称医师到高青县人民医院开展帮扶工作,在高青县人民医院开设了专家门诊,帮助高青县人民医院的相关科室制定三年发展计划,做到帮扶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每月开展10余台手术,尤其是实施了髋关节置换手术和脊柱骨折、椎体滑脱手术,填补了高青县人民医院的空白,真正给高青人民带来了实惠,得到了高青县领导和医院领导的肯定和赞扬,并在《高青工作》和《淄博晚报》作了相关报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医院管理方面。一是部分医疗单位规章制度虽健全,但落实不够到位,有的规章制度陈旧老化,未能及时按照新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修改完善。二是部分医疗单位诊疗科目设置命名不规范,个别临床科室未经登记注册擅自设置。三是部分医师依法执业意识淡薄,存在超范围执业、执业助理医师单独执业等现象。四是个别医疗单位发热(疱疹)门诊设置不规范,预检分诊落实不够到位,存在院内交叉感染的隐患。

  (二)医疗质量方面。一是部分医疗单位科室质管组织流于形式,质控职责落实不够到位,活动开展不及时,记录不全,缺少持续改进措施。二是部分医疗单位交接班记录书写简单、内容空洞,不能反映出值班人员对病情的观察、分析、判断和处理的综合水平。三是电子打印病历出现的漏洞较多,复制黏贴造成的错误较突出,电子病历不能实时打印签字等,不符合医疗文书书写规范要求。四是部分医疗单位医患沟通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患者知情同意书特别是授权委托书签署不及时、不规范。

  (三)护理管理方面。一是护理人员配置不足,特别是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临床护士与病床之比达不到0.4:1的最低配置标准。二是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管理措施落实不够到位,不能确保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三是抢救药品用后未做到及补充,特殊药品未做到单独存放。四是床边护理交接重点不突出,护理病情观察记录欠全面、及时,不能体现护理的内涵。

  (四)感染控制方面。一是部分医疗单位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措施落实不到位,手卫生设施欠完善,清洗消毒不够规范。二是部分医疗机构供应室、手术室、血液透析室、新生儿室布局不合理,分区不明确,流程不规范,院内感染质控措施及耐药菌株监测、生物监测落实不到位。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标示不清,登记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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