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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五个重庆”建设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的通知

  组 长:
  程志毅 市建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
  游正焜 市建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玉帆 市建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
  董 勇 市建委勘察设计处处长
  邹晓波 市建委基础设施建设处处长
  余晓斌 市建委建筑管理处处长
  陈建明 市建委住房建设处处长
  黄明聪 市建委重点处处长
  江 鸿 市建委发展计划处处长
  黄贵川 市监察局驻市建委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监督检查进度安排
  2009年,重点检查“五个重庆”部署启动、规划制定、责任分解、资金筹措、政府采购、阶段性目标完成等情况;
  2010-2011年,重点检查“五个重庆”项目决策、项目推进、资金管理使用、建设质量安全、阶段性目标完成等情况;
  2012年,重点检查畅通重庆完成情况;
  2012-2017年,重点检查宜居重庆、平安重庆项目完成情况。
  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安排,由领导小组研究下发。
  四、监督检查的主要要求
  (一)明确监督检查方法。把监督检查纳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一根本性的工作任务之中,正确把握政策,坚持监督干部与保护干部相结合,督促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旗帜鲜明地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和方法,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座谈会等方式,分别对“五个重庆”建设情况实施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断探索工作规律,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二)督促建设项目公开。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公开“五个重庆”建设项目及其实施情况,主要公开项目业主、资金使用、物资采购、建设进度等人民群众关注的事项,让“五个重庆”建设项目在“阳光”下操作。
  (三)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强化“五个重庆”建设的风险意识,建立排查、分析、反馈、处置风险的工作机制,加强事前防范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得到正确执行和高效落实。
  (四)启动党政干部问责制。对以下行为,将实施党政问责,严肃责任追究: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2.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导致群众大规模集访,引发社会不稳定的;3.工作效能低下,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4、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项目建设质量低劣或重大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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