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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三步式”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三步式”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
(建法[2009]278号)


各区、县建委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三步式”执法工作,严格规范“三步式”行政执法程序,市建设交通委制定了《违法违规教育规范告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停工改正通知书》等“三步式”行政执法文书,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在三步式执法工作中适用,对适用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
  1.违法违规教育规范告知书
  2.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责令停工(改正)通知书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

  样式(一)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违法违规教育规范告知书

           
  你单位            项目        
                         行为,违反了                           
                         规定,
  依据                                     
                       和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三步式”执法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进行教育规范,要求你单位于                ­­­­­   日前自行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办案机关留存,一份送达当事人。

  样式(二)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你单位            项目        
                         行为,违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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