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三步式”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
(建法[2009]278号)
各区、县建委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三步式”执法工作,严格规范“三步式”行政执法程序,市建设交通委制定了《违法违规教育规范告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停工改正通知书》等“三步式”行政执法文书,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在三步式执法工作中适用,对适用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
1.违法违规教育规范告知书
2.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3.责令停工(改正)通知书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
样式(一)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违法违规教育规范告知书
:
你单位
项目
行为,违反了
规定,
依据
和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三步式”执法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进行教育规范,要求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自行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办案机关留存,一份送达当事人。
样式(二)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
你单位
项目
行为,违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