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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开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的通知


  为确保此项活动的扎实开展,省局将抽调各市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市部分行业和单位进行检查,并邀请新闻媒体对活动情况进行系列报道,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法案例,加大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力度。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一是组织现场观摩等交流学习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有内容、有特色、效果好的专项活动及时宣传推广。二是及时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并通过简报及时推广,以促进各地活动水平的提高。结合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对整个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促进“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各市开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的总结和案例于11月30日前报省检查分局。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价格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是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培养遵纪守法、诚实信用的市场主体,增强经营者的自律能力,减少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发生,降低价格行政执法成本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价格部门转变职能,联系企业,联系市场,服务发展的重要载体。在活动中,各地要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利用载体的辐射力,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问题,妥善解决价格矛盾,真正将价格工作做到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身边。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考核督查制度,负责对日常活动的开展情况跟踪检查和组织考评,各地要将活动纳入全年工作之中,常抓不懈,抓出成效,做到有计划安排,有活动内容,有检查考核,上下联动,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做到各负其职,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不断提升“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的水平。

  (三)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做到重点突出,有序推进。各地要结合本地工作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好“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确定本地区活动的工作重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四)扩大影响,务求实效。开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要与日常价格监管和价格诚信活动紧密结合,大力提升“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的层次和知名度,在活动中发挥价格管理服务的整体效能。同时,要充分利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受理平台及时宣传价格政策、受理群众举报,通过多种手段提升活动效果,不断扩大“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行”活动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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