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国土资发〔2009〕214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明电[2009]1号)和省政府安委会(晋安电[2009]4号)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省厅制定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工作方案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晋安电[2009]4号)的要求,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专项整治工作和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工作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守土尽责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安全生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努力探索国土资源监管长效机制,积极服务安全稳定,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彻底取缔关闭无证非法采矿坑口,全面查处无证非法采矿行为,有效遏制无证非法采矿势头。
(二)全面查处和制止各类非法违法占地行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
(三)全面查处超层越界采矿行为,应关闭的煤矿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实施关闭,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非法违法采矿和占地的责任意识,形成有效监控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对于无证非法采矿,除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六条标准”彻底取缔,从重处罚外,同时按下列规定处理:
1、本次专项行动中仍然顶风作案,非法采矿的,一律按拒不停止开采定性,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