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推进医药价格改革。积极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督促我市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建立人均门诊(急诊)费用、住院费用等指标考核体系。严格控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加强对大型医用设备运行成本审核,降低检查检验项目价格。落实对低收入群体实行的优惠收费政策。大力推行医药价格公示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
(十二)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切实做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工作,坚决制止一边免费,一边以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学校改制等名义变相乱收费行为。严格落实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管理,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规范非义务教育各类学校收费,促进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
(十三)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加大建设项目收费清理力度,重点规范建设、规划、人防、环保、消防等部门收费和供电、供气、供水、供热等建安价格。加强土地价格管理,及时做好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廉租住房租金和集资建房成本审核,落实收费减免政策。加强商品房成本监审工作,全面推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落实促进住房消费政策,减免住房所有权登记费、交易费以及房屋贷款担保收费等相关办法,即日起到2010年底,住房所有权登记费下调为每套50元,存量住房交易手续费下调为每平方米4元。对半年以上18个月以下未入住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减半收取物业综合服务费。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定分等定价标准。
(十四)采取措施促进汽车、旅游等消费。2009年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顿车辆入籍、检验、停放收费。重点清理机动车安全检验、清障施救服务收费,规范驾驶员考试和培训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对汽车维修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制定灵活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游览参观点采取临时降价和淡季价格等优惠措施,促进旅游消费。
四、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十五)继续推进电价改革。对“五小”企业加大差别电价政策落实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争取重点企业试行大用户直购电政策,确保铜陵有色集团控股公司进入首批试点,力争铜化集团列入重点推进阶段的试点企业。
(十六)加快城市水价改革步伐。完善城市供水价格机制,强化自来水价格成本监审,召开自来水价格听证会,科学合理地调整自来水价格。取消再生水附加,促进水资源节约。
(十七)完善环保收费政策。按照“治理者受益、污染者付费”原则,加快环保收费改革,2009年下半年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出台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开征垃圾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