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实施省委省政府“两创”总战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扎实推进尾矿库安全和环境隐患治理工作,积极引导尾矿库尾砂综合利用,努力降低尾矿库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尽快实现尾矿库安全生产、环保状况的根本好转。
(二)原则
1.落实责任,强化治理。按照谁的责任、谁出资治理的原则,落实治理责任,对仍未整治完毕的尾矿库,督促各地及企业抓紧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积极推进各项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强化治理,在分清企业、地方责任的基础上,制定治理计划,落实治理资金,认真抓好落实,确保隐患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上,按隐患和环境敏感程度大小,制定综合治理方案,逐步治理隐患,依法闭库,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3.源头预防,加强监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从项目选址、立项、土地使用、安全、环保等多方面强化源头管理,加大尾矿库安全、环保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实现安全、清洁生产。
4.全面治理,积极利用。在尾矿库隐患治理工作中,坚持安全、环保第一,对尾矿库隐患进行全面彻底治理,同时有条件的要积极倡导和鼓励对尾矿进行综合利用。
(三)目标
1.2010年底前,促进企业和各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努力降低尾矿库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彻底改变尾矿库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保护水平落后的局面,努力实现尾矿库安全生产、环保状况稳定好转。
2.2010年底前,有效降低有毒有害尾矿的产生量,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尾矿库监管监察效能。
3.2011年底前,基本完成尾矿库隐患治理工作,停用尾矿库全部完成依法闭库。
4.2013年底前,全省尾矿库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三、尾矿库隐患治理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安全和环境隐患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有主尾矿库(有企业业主的尾矿库,附表1)治理。一是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污染环境的尾矿库,应按照规定进行闭库;二是经整改能够达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条件的尾矿库,应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资金、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完善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经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三是督促危险性较大的病库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四是已停用尾矿库应依法进行闭库;五是进行尾砂利用,减少尾砂存量或彻底消除危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