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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卫医政〔2009〕79号)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市级医疗机构、各专业质控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血液管理办公室、各区县血液管理办公室、各采供血机构、市医学会、市医院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82号)的精神,我局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拟定了2009年上海市“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09年上海市“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2.上海市卫生局“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09年上海市“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82号)的精神,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题
  2009年上海市“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范围为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民办医疗机构),重点是公立医院。
  活动主题:“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活动原则
  (一)内涵建设与社会宣传相结合。医疗机构按照本活动方案有关要求强化医疗质量管理,突出内涵建设,加强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教育和质控管理人员培训。同时,切实履行社会职责,充分动员媒体力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向人民群众普及科学防病治病和正确择医、就医等方面的知识。
  (二)全面梳理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梳理和排查医疗机构临床科室、辅助科室、实验室和后勤安保等部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查找医疗质量管理漏洞、薄弱环节,重点整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虚假宣传。
  (三)医院自查与行政督导相结合。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对本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行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本市各办医主体(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对所辖医院“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进行本系统的全覆盖督查。市卫生局组织全市性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督导检查工作。
  (四)当前任务与长远建设相结合。在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探索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组织管理
  (一)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分别成立“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分别负责全市及区县所辖医疗机构(包括本区的部队、企业、民办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指导、评价和督查工作。市卫生局“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2。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应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负责本区县“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具体实施,并定期向市卫生局书面报告活动进展情况。
  (二)各医院应成立“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具体实施,根据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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