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通知
(吉政办函〔2009〕119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根据《省直非常设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张大松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胡振国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侯明山 省卫生厅副厅长
费 加 省总工会副主席
委 员:雷云峰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处长
郭齐祥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