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批准江西泰安工业锅炉有限公司等单位特种设备相关资格的通知
(赣质监特发[2009]46号)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务院《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规范标准,经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评审,江西泰安工业锅炉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符合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现批准其压力容器制造资格,相关业务范围和许可证有效期见附件,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发。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获得特种设备相关资格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
| 批准范围
| 许可证
有效期
| 备注
|
1
| 江西泰安工业锅炉有限公司
| 制造
| D1级第一类压力容器、D2级第二类低、中压力容器
| 2013.8.13
| 首次
|
2
| 江西星火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制造
| D1级第一类压力容器、D2级第二类低、中压力容器
| 2012.12.31
| 复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