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有关资料,在深圳劳动保障网上公示符合补贴条件的名单。
(四)支付补贴。符合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劳动保障部门将审核结果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复核后,办理拨付。
第十八条 企业申请技能培训补贴程序:
(一)填写申报表格。通过深圳劳动保障网,填报企业资料,打印《深圳市2009年企业申请技能培训补贴立户表》,由法人签字和企业加盖公章;
(二)立户申报。按管辖要求,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立户,提交《深圳市2009年企业申请技能培训补贴立户表》、《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8年企业提取支出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证明》(按劳动保障网上提供的规范格式)、2008年纳税证明、企业培训方案以及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组织培训。按照培训方案组织培训及考核。企业培训结业证(或岗位合格证)须有证书编号、姓名、年龄、培训项目名称、培训学时数、培训方式等内容。
(四)补贴申报。通过深圳劳动保障网,为考核合格的来深建设者填报《深圳市2009年企业申请技能培训补贴登记表》,经本人签字确认,提交立户办理部门。
(五)公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有关资料,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名单在深圳劳动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六)支付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填写《承诺书》并由法人签字。符合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劳动保障部门将审核结果报送市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复核后,办理拨付。
第十九条 培训机构申请技能培训补贴的程序如下:
(一)填写申报表。通过深圳劳动保障网填报资料,打印《深圳市2009年培训机构申请技能培训补贴立户表》,经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二)立户申报。按属地管辖原则,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提交《深圳市2009年培训机构申请技能培训补贴立户表》、办学许可证(或编办文件)、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培训方案(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组织培训。按照经审核的培训方案组织免费培训,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四)补贴申报。通过深圳劳动保障网,为考核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来深建设者填报《深圳市2009年培训机构申请技能培训补贴登记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立户办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