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9〕16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三日
云南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设立云南省公务员局,为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副厅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原云南省人事厅承担的公务员事务管理职责。
(三)划入原云南省人事厅承担的政府奖励具体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公务员分类、录用、任免、登记、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辞职辞退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完善公务员职务管理、职位交流、考核和奖惩制度,拟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办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审批工作。
(四)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五)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六)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