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负责公务员培训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省级行政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省级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上报国家表彰奖励和以云南省人民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云南省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九)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云南省公务员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正处级)。
(一)综合处
负责组织起草公务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承担依法对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法制宣传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职位管理处
负责建立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拟订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建立聘任制公务员进入、管理和退出机制;完善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办法,承办省级行政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公务员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调任与转任、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和挂职锻炼等制度;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事宜。
(三)考试录用处
负责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办法;拟订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指导和协助在滇中央直属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
(四)考核奖励与监督处
负责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拟订省级荣誉制度,完善政府奖励制度,负责上报国家奖励人选、以云南省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的初步审核,审核以云南省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省级荣誉称号授予、公务员记功审核及表彰事宜;完善公务员惩戒制度,拟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实施意见;负责省级行政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公务员考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