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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产品专项调查和成本预测工作规定的通知


  注:1、表中各指标之间的关系为:D=A+B-C-E;

  2、指标A的数值应与上年调查表中的指标E数值一致;

  3、“薯类”包括马铃薯和红薯,重量按鲜薯产量每5公斤折1公斤计算,不包括以蔬菜种植为主的城市郊区调查户种植的马铃薯。

  附件2.2
  (    )年农户存售粮情况调查表(二)

  调查地区:  农户类型:(一般户,规模户)

品 种

上年4月1日-本年3月31日每户平均(单位:公斤/户,元/户)

出售粮食总量

出售粮食总金额

其中:1、售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2、售给粮食加工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

3、其他渠道出售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C

G

C1

G1

C2

G2

C3

G3

一、谷物

        

(一)稻谷

        

  1、早籼稻

        

  2、中籼稻

        

  3、晚籼稻

        

  4、粳稻

        

(二)小麦

        

(三)玉米

        

(四)其他谷物

        

二、豆类

        

 其中:大豆

        

三、薯类

        

四、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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