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中等专业学校要在开学前一周对所有师生的健康状况进行摸底排查,确保其居家观察满7天且身体状况正常才能到校。同时要求学生提交居家观察期间每日体温测量的记录。
(二)各高校、中等专业学校要分别做好老生返校、新生入学(含进修学生),特别是留学生入学的防控工作预案。特别要对暑假期间到境外交流、旅游的师生进行摸底,全面掌握本校因公和因私出国留学学生的动态,要求回国师生自觉居家观察7天,外国留学生应当作为防控的重点人群。
六、开学后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一)开学后,中小学、托幼机构、中等专业学校要继续做好晨午检、因病缺课追踪和信息报送制度。继续坚持学生进校门体温检测,严格按照《北京市中小学校晨、午检工作要求》进行操作。
(二)开学第一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大扫除,组织学校广大师生举办一次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讲座。建议学校组织学生连续7天服用免费提供的预防中药。
(三)各高校及各类寄宿制学校要以学生宿舍为单位,由专人负责每天中午、晚上组织学生进行体温测试,并做好记录。若体温达到37.5℃及以上或出现流感其他症状的,应立即带学生就医,并根据学校的防控工作体系逐级上报。要设专人每日电话询问缺课学生的身体状况,加紧追踪、监测和联络,做好登记、上报工作。同时,加强对教师以及校内家属区的防控宣传和监测。
(四)开学第二周开始,为全市中小学生免费接种季节性流感疫苗。同时,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的准备工作。
七、坚持“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合理安排学校各项活动
开学后,学校要酌情安排迎新、开学典礼、校庆、教师节等活动。必须安排的活动还要坚持“能在室外进行的绝不在室内,能小范围的开展的就尽量不扩大范围”的原则,尽量减少人员密接的机会。如果在校园内组织其他各种学生活动,必须和活动组织方签署防控协议,明确职责,制定预案,加强防范。
同时,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必须加强对校园人员出入的管理,减少和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防止疫情传染蔓延。
八、正确处理军训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按照市教委、北京卫戍区司令部、市卫生局《关于2009年学生军训工作的意见》(京教体美〔2009〕28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