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豫政办〔2009〕13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河南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9〕18号),设立河南省公务员局,为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的具体负责公务员工作的部门管理机构。
一、职责调整
划入原省人事厅公务员事务管理的有关职责和政府奖励具体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公务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省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拟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
(三)贯彻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全省行政机关非领导职位设置和省直行政机关职位审核工作,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四)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全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省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事宜。
(五)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负责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等次认定备案工作。
(六)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省公务员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七)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八)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省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和奖励的人选;按照规定承担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有关工作。
(九)办理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手续;办理省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