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淳安千岛湖大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淳安千岛湖大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
(浙交复〔2009〕117号)


杭州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淳安千岛湖大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请示》(杭交〔2007〕115号)悉。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已经淳安县审计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007年第9号),审计责任由淳安线审计局承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淳安千岛湖大桥工程按省交通厅《关于淳安县千岛湖大桥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交复〔2002〕84号)实施。工程于2002年11月15日开工, 2005年9月15日完工,并于2005年9月19日通过了交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同意交付使用。
  该项目经省交通厅《关于淳安县千岛湖大桥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交复〔2002〕84号)、《关于淳安县千岛湖大桥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浙交复〔2005〕37 号)批准概算投资为12767.88万元,其中:省投资2688 万元,其余为地方自筹。上报竣工财务决算数为12418.05万元,根据审计意见,核减建筑安装工程71.51万元,核定其竣工财务决算数为12346.54万元(具体见附件)。
  上述决算批复数据不包括千岛湖大桥景观工程及大桥南岸接线工程,该两项工程决算建议由淳安县政府另行批复。
  请妥善做好相关事项的调整工作。

  附件:淳安千岛湖大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核定表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淳安千岛湖大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编号

工程及费用名称

批准概算数

上报决算数

核定决算数

备注

第一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

12183.54

11379.55

11308.04

核减71.51

第二部分

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1.96

第三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82.38

1038.50

1038.50

土地、青苗等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87.00

32.16

32.16

建设单位管理费

274.00

304.42

304.42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88.31

87.96

87.96

2

工程质量监督费

14.14

25.38

25.38

3

工程监理费

150.81

191.08

191.08

4

定额编制管理费

16.02

5

设计文件审查费

4.71

勘察设计费

197.38

319.80

319.80

供电贴费

24.00

其他费用

382.12

382.12

第一、二、三部分费用合计

12767.88

12418.05

12346.54

核减71.51

预备费

总    计

12767.88

12418.05

12346.54

核减71.51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