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十七)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扶持政策,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不超过8万元。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政策。

  (十八)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招用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不超过3年的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按每年一次性1000元岗位补贴。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其补贴标准为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应缴社会保险费总额的50%。

  (十九)提供创业服务和资助。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人事、教育、科技、财政等部门,加强创业资源整合,搭建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远程创业服务公共网络,开设创业项目共享资源库。各级政府对搭建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平台给予经费支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高校毕业生在其创业成功后,由政府给予其一次性2000元的创业资助。

  四、完善创业就业平台,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能力

  (二十)实施3年3000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2009年至2011年,全市组织认定200家企业、科研机构、专业学会(协会)、研究会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五邑大学和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实训,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由见习单位给予不低于800元的生活补贴。见习单位每接收1名高校毕业生见习,由政府给予400元的生活补贴。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单位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

  (二十一)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要全面落实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等多种培养模式,调整教学和课程内容,加快提高我市高校毕业生技能素质,并组织有需求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