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应急救援队伍,指由公安消防、特警、武警、军队等力量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由政府相关部门组建的有一定专业技术能力,专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中专业技术事故的应急救援队伍。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指由基层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专职、兼职、义务应急救援队伍。
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指由共青团、义工联、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以及其他组织建立的各种志愿者参加的应急救援队伍。
专家应急救援队伍,指由各行业、各领域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家人才组成的专家应急救援队伍。
四、建设内容的标准
(一)市和各市、区两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模和标准。
1.骨干应急救援队伍。以公安消防、特警、武警、军队为依托,人数由其管理单位按最高出勤人数来定。各级政府要有计划地安排专项资金,及时增加、更新各种应急救援的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强化骨干应急救援队伍的应对能力。
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我市实际,目前暂由有关单位牵头组建17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可由相关牵头单位内部力量组成,也可依托企事业单位力量组建,其中公共设施、环境污染、电力、通信保障、交通运输、卫生等专业队可结合现有群众防空组织力量组建。
市防汛抗旱专业应急队:由市水利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水旱灾害、气象灾害的应急救援。
市地震灾害专业应急队:由市科技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地震灾害的应急救援。
市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
市海洋灾害专业应急队:由市海洋渔业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海洋灾害、水生动物病害的应对和渔船水上事故的应急救援。
市林业灾害专业应急队:由市林业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救援以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野生动物疫源病事件、重大林业生态破坏、林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林区社会治安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对。
市安全生产专业应急队:由市安监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危化品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
市环境污染专业应急队:由市环保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救援。
市水上事故专业应急队:由江门海事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水域事故或船舶保安事件的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