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转发浙江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浙卫发〔2009〕159号)
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
浙江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通知》另附),并结合我厅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通知》的学习和宣传,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治理“小金库”的重要性,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单位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切实把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单位要在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与预算管理、审批制度、收入分配管理、规范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规范对外投资与资产管理、加强银行账户和发票管理、内部检查以及审计制度的建设等日常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步协调推进。
三、各单位要严格遵守《通知》的时间要求,认真填制《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和撰写自查自纠“回头看”报告,于8月20日前,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厅规财处。邮箱:ymf@zjwst.gov.cn